商品名稱: 『長榮航空』台北-大阪來回機票乙張
★兌換內容: 台北-大阪往返經濟艙機票乙張(機票效期30天旅遊票)
★使用說明:
1. 機票適用出發日期為100年8月22日至100年12月31日前。票期為機票開立後30天,得標者須於出發日起30天內使用 回程。
2. 機票艙等為經濟艙,如遇出發日期無經濟艙而改艙等時,得標者須另補差價。
3. 本兌換券可兌換長榮航空之台北-大阪直飛航段所有定期航班,惟去程及回程限搭乘同一家航空公司。
4. 請於預定出國前兩個星期與康福旅遊專案人員聯絡。
5. 得標之機票不含機場稅、兵險、燃料附加費等費用,亦不含護照申辦費用和簽證規費,得標者於搭乘時須自行支付該等費用。
6. 機票限開立電子機票,一經開立後即不得更改行程、航空公司,亦不可退票或轉變他人使用。
7. 請自行檢查個人的護照及簽證效期。因得標者個人之事由,致無法如期出發之風險,由得標者自行承擔。
8. 本機票不得兌換現金,恕不找零,亦無法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。
9. 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康福旅行社(股)公司內湖分公司、航空公司之規定為準。